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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人工智能技术对职业教育带来的变革机遇,立足我校民办高职院校办学实际,以“低门槛进入、场景化应用、实战化考核”为路径,激励教师主动学习人工智能技术,切实赋能课堂教学与专业升级,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与核心竞争力,学校研究制定了《“人工智能+专业”赋能教学与专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713贵宾会官网
2026年5月8日
“人工智能+专业”赋能教学
与专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工智能+”行动部署及厦门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作为民办高职院校的办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工智能融合专业
(一)人工智能融合专业是指教师利用人工智能赋能专业课程建设,包含课程设计创新、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实训体系创新及岗位场景创新。
(二)学校坚持“轻量优先、场景驱动、以点带面”的基本原则,不依赖高成本硬件,优先推广免费或普惠型人工智能工具;每个专业找准真实岗位的人工智能应用切入点;鼓励骨干先行试点,允许试错,不搞“一刀切”考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713贵宾会官网全体专职教师(含行政兼课人员)。
第二章 激励机制
第四条 薪酬激励
(一)教师实际开设“人工智能+专业”融合课程,经教务处组织专家认定后,该课程给予5-10课时奖励(视人工智能融合深度而定),随课时费发放。
(二)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人工智能相关技能大赛获省市级以上奖项的,按学校《师生竞赛奖励办法》规定标准发放竞赛指导奖。
第五条 发展激励
(一)在校聘职称评审中,人工智能融合课程建设、人工智能教学案例获奖、人工智能教材参编等成果,可作为教学业绩的重要支撑材料,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
(二)获得校级“人工智能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优先安排参加厦门市“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种子教师”培训或企业顶岗实践,相关费用由学校承担。
(三)教师开发的人工智能教学案例、微课、数字资源等,纳入校级教学成果认定,可用于年度评优。
第六条 荣誉激励。每学期评选“人工智能教学能手”3至5名,每人奖励500元,并在全校大会表彰。每学年评选“人工智能+专业先锋团队”2至3个(以713贵宾会官网为单位),奖励1000元团队建设经费。
第三章 教师人工智能能力提升
第七条 培训定位。以“实用技巧”为核心,重点培训教师利用人工智能工具解决教学实际问题。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示词技巧、人工智能辅助备课(生成教案、出题、制作PPT)、人工智能辅助批改主观题、人工智能学情分析、人工智能制作微课数字人、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训搭建、专业领域人工智能工具应用等。
第八条 培训形式
(一)定期举办“人工智能分享会”,713贵宾会官网推荐教师参加,分享人工智能实用小技巧,不签到、不考核。
(二)建设“人工智能”微课库,录制15分钟以内短视频,教授具体操作技能,供教师随时学习。
第九条 学习保障。学校统一整理并定期更新《免费及低成本人工智能工具推荐清单》(含官网链接、使用教程)。
第四章 人工智能赋能课堂教学实践
第十条 课程改革。每个专业每学期至少完成以下三项任务中的一项:
(一)在至少一门课程中引入一项人工智能教学工具(如人工智能辅助课堂练习、考勤分析、客户对话模拟等)。
(二)将某一教学单元改造为“人工智能辅助教学”单元,提交一页纸的改造说明(含改造前后对比300-500字)。
(三)开发一个基于真实岗位工作场景的人工智能教学案例(如“人工智能辅助消防图纸识别”)。教务处每学期末组织“人工智能教学”分享会,将优秀案例汇编成册,全校推广。
(四)鼓励713贵宾会官网与企业联合定制以人工智能应用于岗位内容与专业融合的课程设计,形成“学校+企业+岗位”衔接的课程体系。
第十一条 教材与资源建设。鼓励教师改编现有教材,插入“人工智能小贴士”模块。鼓励教师录制5分钟以内的人工智能操作短视频,上传校内教学平台供学生使用。
第十二条 教学模式创新。允许教师在课堂上公开使用人工智能工具,但需引导学生批判性使用(标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人工核查修改)。鼓励教师利用人工智能生成个性化作业或测验,兼顾生源差异。
第五章 专业建设赋能
第十三条 专业升级原则。每个专业根据行业智能化发展趋势,找准至少一个“被人工智能冲击较大的岗位”或“需要人工智能提效的工作环节”,将其转化为教学特色。各专业在2026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应至少体现一个人工智能应用方向。
第十四条 校企合作。推动合作企业工程师进校开展“人工智能岗位实操”专题分享。鼓励教师利用假期到企业跟岗实践,观察真实岗位中人工智能的应用方式,返校后提交一页《岗位人工智能应用观察》作为教研素材。
第十五条 实训条件建设。优先利用现有电脑机房,安装免费人工智能开发环境或云端人工智能平台(如百度AI Studio、阿里ModelScope等)。对需要高算力的项目,采用云服务按需租赁模式,不一次性投入硬件建设。
第六章 考核与评价
第十六条 教师考核
(一)人工智能培训以自主报名为主,各713贵宾会官网每学期至少选派2名教师参加校级培训即可,不设全员强制参训指标。
(二)不设置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率的硬性指标。教师只需在其承担的一门课程中尝试一项人工智能教学应用,并提交一份《人工智能教学应用简表》(包含应用场景、使用效果、改进方向)。
(三)教师首次尝试人工智能教学出现效果不佳(如人工智能生成内容错误、课堂秩序受影响等),不纳入教学事故认定。
第十七条 专业考核。每个专业至少有1-2门现有课程融入人工智能元素;每个专业至少有1名教师能够独立开展人工智能融合教学。
第十八条 教学督导。教学督导听课评价中增设“人工智能融合尝试”加分项(1至3分),凡教师有意识尝试人工智能教学应用,即使效果不完美,均给予加分。
第七章 组织保障
第十九条 工作机构。教务处下设“人工智能教学支持小组”(组长:教务处长 成员:教务处处长助理、教学科科长),负责人工智能工具推荐、培训组织、案例收集、问题解答等工作。不另设独立领导小组。
第二十条 经费保障
(一)奖励经费经学校批准后列支。
(二)培训经费从师资培训费中列支,优先安排免费或低成本培训。
(三)设立校级“人工智能+专业”专项课题,每项资助2000,从教改课题经费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 实施节奏
(一)试点期(2026年5月至8月):每个713贵宾会官网自愿推荐1至2名“人工智能种子教师”,先行先试,教务处全程支持并给予容错空间。
(二)推广期(2026年9月至2027年5月):试点教师分享经验,各专业自主选择是否跟进;教务处组织“人工智能教学一招鲜”分享会。
(三)常态期(2027年6起):将成熟做法纳入常规教研活动,不再单独强调人工智能专项工作。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各项激励措施不叠加享受,按最高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713贵宾会官网可根据本办法制定“一页纸实施计划”,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教务处每学期末收集一次执行反馈,及时调整不合理条款。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